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第10條,申請111年度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同等效益保險及新投資於預防土壤、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退費(下稱保險及工程退費),將於112年6月1日起受理申請,申請期限至112年7月31日截止,敬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提醒您,請於申請期限內完成步驟1至2之申請資料填報及附件上傳,並於步驟3列印退費申請表並用印後上傳系統,按下「送出」退費申請,方屬完成退費申請程序。